一、直接融资租赁业务:
(1)产品定义: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赁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出租人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2)适用领域:
大型设备购置;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
(3)优点:
享受加速折旧;降低债务风险;不占用自有资金;中长期资金,降低企业流动负债比例;
二、售后回租业务:
(1)产品定义:
承租人将其所有的设备以约定价值出售予承租人,再以租赁方式从承租人租入该设备。出租人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设备的使用权、收益及最终所有权。承租企业出售的设备必须为其合法所有,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资产出售协议与租赁协议同
(2)适用领域:
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需要延迟纳税的企业
(3)优点:
不影响设备的使用及最终所有权;提供较抵押贷款更高比例的流动资金;充分享受资产升值带来的现金收益;中长期资金,降低企业流动负债比例
三、厂商租赁业务:
(1)产品定义:
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租赁公司结成战略合作,利用租赁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并进行后续设备资产管理的一种业务模式
(2)适用领域:
设备制造厂商
(3)优点:
通过出租人与设备制造厂商的合作,将融资租赁的金融业务纳入设备厂商的营销体系;通过出租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实现信用和资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强强联合、多方共赢;通过出租人帮助设备制造厂商的最终客户融通资金,既增强客户的购买能力,又增强企业再生产能力和占有市场的能力
四、经营性租赁业务:
(1)产品定义:
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承担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从承租人角度,租入设备的成本(租金)可以摊入当期费用的租赁交易。
(2)适用领域:
通用设备购置;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
(3)优点:
不影响资产负债比例;表外化融资;降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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