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为大家介绍的利率只有2.89%的张江高科公司债,让不少同行口水都滴到手机屏幕上,羡慕嫉妒横之余,效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且不说张江高科本身强大的政策和上市公司光环加持,单是监管部门对于公司债发行的繁琐要求和严苛审核就已经令很多园区开发商望而却步了。
不过根据园区中国最近的观察统计,一种新的园区开发融资渠道正在迅速打开,并大有进入爆发期之势。要注意的是,目前对这种融资方式最为积极的大多都是一类群体——城投类政府平台公司。
最新消息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guancun Science Park Holding Group Co., Ltd.,以下简称“江苏中关村”)正在尝试发行首笔美元计价债券。
据悉,这笔债券是一笔3年期NC2(与其他城投债不一样的是,这笔新债赋予投资者在2年后行使put的权利,因此,也可以说是2年期的城投债)、无评级(在目前已发行的城投美元债中,这将是首笔无评级发行)、高级无抵押、RegS、基准规模美元债,由江苏中关村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guancun Holding Group(International) Co., Ltd.,注册于BVI)发行,江苏中关村提供担保。
此次发行的初始指导价(IPT)大约定在6.2%,相比于同期的其他城投债利率要高出不少。
此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簿记人和牵头经办人是海通国际。债券发行后,将在港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律;发债所筹资金净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资料显示,江苏中关村是由常州市政府持股95.5%、溧阳市政府持股4.5%的园区开发类城投。该园区成立于2012年3月,是常州市政府与北京中关村开展体制创新与区域合作的成果,也是中关村在北京市外设立的第一个科技产业园区。已被江苏省政府明确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将优先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产业园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长三角几何中心,位于溧阳市天目湖畔,近期规划面积约40.6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80.9平方公里。
园区类城投公司境外发债,这在以往并不多见,属于2016年开始异军突起的一个崭新趋势。当然,考虑到近年来政府不断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尤其是“43号文”切断了政府平台公司的“奶源”之后,政府平台公司必须学会自立更生,凭借自身的造血功能实现良性循环,并且寻找新的融资渠道。
好在,国家在切断以往依赖性过重的“内部脐带”之后,也在打开另一扇大门。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要求稳步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扩大企业外债规模,简化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
本次“松绑”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此外,文中还提到:鼓励资信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外债,募集资金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在境内外使用,优先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由于政府平台公司在城市服务、基建开发、园区建设等领域所起的作用,城投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显然是政策鼓励的方向。
2016年6月,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21家年度企业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名单,要求试点企业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鼓励其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强调:“在合理调控外债规模、促进结构优化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赴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
国家层面放开了境内企业直接发债的监管,成为2016年以来境外城投债发行增多的一大原因。这其中,园区类的政府平台公司是一批活跃者。
2016年6月10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了一笔3亿美元、票息4.5%的高级无抵押RegS美金债。这也是徐州市有史以来首个成功获批境外发债项目。
这笔债券发行价为4.675%,发行人和债券评级均为BB+(惠誉)。最终,债券认购总额达到了9亿美元,其中,投资者类型分布为资产经理/基金经理64.3%、银行33.3%、其他2.4%,投资者地区分布为亚洲100%。
2016年7月28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加坡子公司WANSHENG TOURISM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LTD.发行了一笔7000万美元的海外定向债券,期限2年。
该债券由浦发银行牵头,是重庆市发改委30亿美元外债试点中首单新加坡公司发行的债券,也是重庆市第一笔符合新加坡金管局要求的QDS债券。
2016年8月3日,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人民币债券金额2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4.5%。这也成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下发行的第二个离岸人民币债券,也是两江新区首个离岸人民币债券。
2016年1月和9月,连云港市政府平台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计发行了3亿美元的境外债,发行期限为3年期,债券收益率为4.425%,认购规模接近20亿美元,评级为AA级。
新海连集团前身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主体。在这一点上,它与江苏中关村同为江苏省的市级政府平台,业务也最为接近,都是以标准的产业园区为主业和核心收入来源,而且特点都是业务集中但整体盈利能力较差,自身偿债能力一般,主要依靠政府补助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
2016年9月21日,济南市政府持有的四家投融资平台中最大的一家,同时也是济南大学科技园的开发运营主体——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Jinan West City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Group Co.)也计划在近期发行一笔RegS、高级无抵押、固定利息、美元计价债券。这笔债券由济南西城集团直接发行,预期评级为BBB-(标普),债券发行后将在港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律,所筹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本、现有债务再融资和一般公司用途。
选择境外发债,对于这些政府平台公司而言有一定的便利性。因为在境内发行企业债以及公司债时,对于其公司组织形式、发行人资产及经营情况、资金使用用途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相对严格的规定,而境外发行规则相较国内更为宽松。
目前,政府平台公司发行的美元债通常遵循美国的证券法Rule 144A和Reg S两项条例。
美元债发行对象一般为(i)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144A条例,只在美国境内向合格机构投资者提呈和发售,以及(ii)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S条例即RegS条例,在美国境外向投资者提呈和发售。所以,美元债的发行必须符合上述条例的要求。
根据Reg S的发行标准,发行通函最少要有两年的业绩披露,而市场一般要求发行企业两年的业绩均有盈利记录,并且没有出现盈利倒退的情况,而面向美国本土机构投资者的144A发行标准,则需要三年业绩及详尽披露。这也是这些园区平台公司大多选择Reg S的主要原因。
此外,政府平台公司还可以通过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点心债进行融资,根据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虽然《规则》对发行人的资产总额、详细披露以及信用评级情况有一定要求,但是债券发行限制总体相对于内地而言较少。
由此来看,境外发债要求相对宽松,行政限制较少,园区平台公司只需满足基本财务要求、完成信息披露便可以发行境外城投债。
由于政府类产业园区公益性的特点,平台公司自身经营能力较弱,主要依靠政府的补贴与政策支持,偿债依赖于政府外部支持和再融资政策。目前来看,政府对于城投平台的支持力度依然将会延续。在稳增长的背景下,政府平台公司将继续承担政府投融资以及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的重要职责,尽管受到“43号文”的严格限制,但这类平台公司仍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具备特殊的信用能力,境外债依然具有一定的“金边”属性。
另外,考虑到目前国际市场对其性质和特点普遍不了解,由于自身经营能力的不足,海外评级机构给予纯公益类城投平台的信用评级相对较低,为吸引投资者,发行人将提供较高的发行利率。而在得到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城投平台实际偿付能力并不弱,因此,境外城投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比如在标普对济南西城集团境外债的评价中,其认为“西城集团作为济南西部新城区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济南市政府全资持有的投融资平台企业,来自政府的政策和财务支持是评估西城集团信用状况的关键因素。如果西城集团陷入财务困境,得到政府的及时和充分支持的可能性极高(extremely high)......尽管该公司的单独信用状况不佳,但公司在西部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中享有的垄断地位部分抵消了上述信用风险。”
对于园区平台公司这类特殊的企业,无论是国际评级机构还是投资者,都存在很大认知差异,企业位于政府平台与市场化主体之间模棱两可的定位,难以让市场形成一致性判断。但发行结果表明,国际投资者或许更认可“以政府定城投”的思路。由此,便不难理解上述园区平台公司的境外债在海外投资者群体当中受到的热烈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