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嘉兴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去年,嘉兴市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确保优质项目落地。供地方式方面,嘉兴市采取租赁方式供地、分阶段出让等差别化供地措施。“除了采用传统出让供应方式外,对符合规划的堆场、仓储、标准厂房、养老设施等项目及短期产业用地,我们实行租赁方式供地。”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市已实施租赁方式供地8宗,面积467亩。与此同时,嘉兴市国土部门对用地单位建设情况和投产初始运行情况进行“3+5+x”分阶段验收考核,去年全市分阶段管理出让工业用地204宗,土地面积6334亩。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包括嘉兴在内的4个城市作为试点,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起草制订了《嘉兴市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并根据两部委审查意见,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去年9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通过“实施差别化供应方式、土地弹性出让、差别化地价、差别化监管模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嘉兴市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确保优质项目落地。
为了充分发挥地价的杠杆作用,嘉兴市还实行了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等优先发展的项目,采取地价修正系数修正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对不符合嘉兴市产业转型升级但国家仍允许投资的产业用地,按照土地评估价格上浮不低于20%设定出让起始价。2015年,全市实施差别化地价供应产业项目67宗,修正地价金额2.09亿元。
据介绍,在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过程中,嘉兴市对土地实行弹性出让年限,进一步扩大土地利用效益。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和特点,分别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不等的时间,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期限届满时,对项目综合效益和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评估,采取有偿协议方式,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据统计,去年全市已实行弹性年限出让工业用地37宗,面积490亩,加快推动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