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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先总结上海自贸区经验 再考虑建新自贸区
发布时间:2014-09-17 来源:商务部网站 点击率:1631

     关于新设自由贸易园区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上表示,目前,新设自由贸易园区要服从和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要求,根据国务院要求,当前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和可推广经验,在做好这些基础上,再考虑新自由贸易园区设立。

  【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看到中国和东盟目前已经宣布了自贸区升级版的谈判,请问商务部对此未来的规划是什么?第二,上个礼拜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曾经提出要对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这是不是已经说明各地的申办和批准开始加快步伐了?另外自贸区已经运行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了,也请商务部评价一下这一年的情况,谢谢。

  【沈丹阳】:2013年10月份,李克强总理在出席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的时候,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得到与会各国领导人的响应,此后中方与东盟方多次磋商,就如何推动此事达成一致。2014年8月26日,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通过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要素文件,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委会第六次会议暨首轮升级谈判将于9月22—24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目前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准备工作,并与东盟保持密切沟通,努力推动升级谈判,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

  关于另外一个问题,去年以来国内一些省市陆续提出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港区的申请。关于新设自由贸易园区、港区问题,我们将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新设自贸区的地点、时间、内容、方式都要服从和服务体制机制这个原则。现阶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们的重点工作是做好您刚才提到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评估和推广工作,我们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相关体制机制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关于自贸区建设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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