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陈建军分析说,中央明确区域发展的思路,旨在打破行政分割,其他一些地方的相关区域规划相继出台,下一步可能会出台环渤海区域的规划,“十二五”期间区域空间格局将更加明晰。
长三角区域规划有了,但谁是落实规划的主体?陈建军一直坚持市场导向的一体化,认为长三角一体化的主体是企业,长三角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已经非常活跃,而政府的作用是降低行政壁垒,减少市场的阻力。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这是我国第一个跨省份的区域规划,也是2008年以来国务院批准的第18个区域发展规划。相关专家表示,《规划》将为长三角地区带来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而这一区域的产业升级和转移,也将产生带动沿江、辐射南北的巨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