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与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相比,“新36条”有3个特点:一是更加具体化,民间投资的行业准入更加具体化,涉及6大方面、10多个主要行业领域。二是更有针对性,在铁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针对性强的政策规定。如在电力行业,民间资本可以以独资或者控股等多种形式投资。三是可操作性较强,在行业准入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