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意产业的概念本身需要正本清源,政府、企业、社会对创意产业的界定、产业的特点以及创意产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认识比较混乱。关于创意产业的内涵,前文已有述及,其实所谓创意产业的核心,就是创意、创新、创造,一者以创意思维创造产业,二者以创意思维创新产品和创新文化,提升产业品质。创意产业的概念本身更贴近于智慧经济、知识经济,而不能简单地等同为动漫产业、工业设计、广告、影视等等,关键是看在这些产业的经营过程中,创意思维和自主研发所占的成分到底有多少。如果没有,或者创意含量极低,对产业发展本身不构成重要的影响,那么则与一般的制造业与服务业没有差别。创意产业只能是自主创新实现价值的市场实践,依赖的是一个尊重和保护自主创新的法治条件,一个崇尚创新意识、勇于实践创意理想的文化氛围,一个利于其迅速实现价值的市场环境。
2.创意产业发展本身尚缺乏制度保证。由于创意产业的热浪刚刚刮起,创意产业园区似乎一夜之间成为城市是否拥有或重视创意产业发展的标志,因而成为各个城市政府追捧的对象,各地政府纷纷以优惠政策推进创意产业园建设。政策的倾斜自然是政府重视创意产业的重要表示,但是创意产业自身的本质属性不同于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并不是政策的倾斜可以立刻造成市场反应的领域,创意产业发展是需要时间培育的,而且首先要关注的是创意产业之所以能够成为产业赖以生存的制度环境与文化氛围。创意产业的首要元素是知识、智慧、思维的快人一步,而且这种领先的地位必须立刻获得确认,也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很难想象在一个盗版猖獗、恶意模仿肆虐的区域,还有任何人会坚持独立地思考。其次,就是一个充分发育的市场经济环境,资本和资源得以免于无理干涉地涌向思维高地,这里政府不仅仅是提供政策上的倾斜,更重要的是营造公正规则的市场,让市场与创意相互激活,让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充满创意。
3.业态较为单一、产业集聚力不强。纵观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创意产业发展的表现形式,以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为主,除了少数主题公园形式,大部分是工业遗产改造项目,即以废旧厂房改造为主的空间再造项目,通过一些新颖的设计与包装,将原先废弃、衰败的空间整合改造,使其重新焕发出生机。杭州的LOFT49是一个典型的空间再现的实践,空间以一种新型的文化内涵回归社会,也给内城的更新带来更多的思考与选择,LOFT写字楼、LOFT公寓不仅仅是空间层面的再利用,更是体现城市历史与城市文化品格的符号,是目前为数不多的成功范本之一。上海、南京的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也借鉴了德国鲁尔工业区改造的经验,然而这些改造项目中创意产业本身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空间与建筑的更新改造快于产业的生成和集聚,进驻企业较少,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此外,建设风格雷同、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对创意产业尚未形成强调的吸引力。
4.产业发展还处于模仿、代理、代工阶段,缺乏有竞争力的人才、技术、产品与品牌。创意产业的兴起在国人心中还树立了一个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的梦想,然而我们的现实处境则是,如中国科协副主席邓楠在小康杂志社举办的2005首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说的,“目前中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设备投资60%以上依靠进口,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只有39%左右。由于不掌握核心技术,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40%都要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由本土企业、本土人才所设计、研发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少之又少,本土创业的、在国际竞争中能占有一席之地的优秀自主品牌寥寥无几。有竞争力的人才流出的多、留下的少,而留下的与流回的人才,在一个创意思维与创新文化缺失的氛围里,睿智和智慧被点点滴滴地消磨,抄袭与模仿自然而然地生长。因而目前发展中国创意产业最缺乏的,第一就是创意人才,第二是创意环境。其中创意人才分为两类:思维敏捷、智慧迸发、创意迭现且带有艺术家气质的思想者与知识精英;既通晓创意产业内容、过程又擅长市场经营管理的管理者与实践者。